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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再次通过,种草过IPIC润滑油的老铁有眼光!
20.01.10

2019年后一天了,向IPIC润滑油新老客户深鞠一躬!感谢您一路的支持与厚爱,被信任是一种快乐,2020年希望与各事业部继续合作共赢,种草过IPIC润滑油的新老车主,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提供高品质的润滑产品,并在全车油水液领域继续深耕,为成为优秀的油水液服务商而努力,把我们的使命“油”我开始让汽车更健康,发挥到极致。在这种使命感的驱使下,百一人不断努力与创新,从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再次认证成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IPIC,润滑油代理,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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